近日,我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回一笔终本案件的执行款。
案情简介:2019年5月某运输公司来到我院申请执行某粮食经销公司,双方因运输纠纷诉至法院并进入执行程序。立案后,执行法官依托线上线下全面系统地进行查控,却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,被执行单位法人也不知所踪。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后,申请执行人同意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案件虽然按下了暂停键,但是案子却一直在执行法官心里。除了定期续封被执行人账户信息防止财产流失,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新的财产线索外。执行法官更是多次亲赴被执行人所在地,实地勘察走访,希望能搜寻出蛛丝马迹。3月25日,执行局刘欣法官再次来到被执行企业,对方却紧闭大门躲避执行,执行干警多次敲门无果,不得已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下翻越院墙打开院门,执行法官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遭拒后,遂准备将其拘传至法院。被执行人看到执行干警态度坚决,立即把执行案款打入我院执行专户,至此,一起执行终本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申请执行人被我院执行干警的坚持不懈、尽职尽责所感动,特意写了感谢信和锦旗送到我院。俗话说:“金杯银杯,不如群众的口碑;金奖银奖,不如群众的夸奖”。一面鲜红的锦旗,既是对吉铁法院执行干警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,也是吉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。
法官说法:案件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和执行措施,继续有效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在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的,可以立即查封扣押冻结,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五年内,法院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,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,将依据法律规定,恢复对原生效判决法律文书的执行。申请执行人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,可以向申请法院恢复执行,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1-10-27 10:38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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