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严格按照如下法庭纪律进行庭审工作:
(1)服从法庭指挥,遵守法庭礼仪;(2)不得鼓掌、喧哗、哄闹;(3)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;(4)诉讼参与人发言、陈述和辩论,须经审判长许可;(5)旁听人员不得发言、提问,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,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。;(6)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、录像、摄影,或者通过发送邮件、博客、微信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,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;(7)不得开放移动电话机等通讯设备的铃响,不得拨叫、接听电话;(8)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;(9)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。
未发生扰乱庭审秩序的情况。特此说明
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
2020年10月26日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0-10-30 19:2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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